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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娄底市电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将禁止上路行驶

2020-04-17 来源:娄房网 点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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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5月1日起,凡不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如有违反,娄底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根据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要求,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部署,娄底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登记和管理工作。按照新国标,电动车被划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个类别。电动车所有人应主动驾驶电动车持有效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及身份证到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获取相对应的牌证。其中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仅需免费登记获取非机动车绿牌就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划归机动车管理,需上机动车牌照、考取驾驶证、购买相应保险方可上道路行驶。


        同时,考虑到新国标出台之前,车辆所有人已经购买了非国标电动车,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设置了三年过渡期,为非国标电动车上临时牌照,过渡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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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点

(免责申明:本文源自娄底晚报,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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