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和兴苑小区二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三元居民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栋屋顶漏水渗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一般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签字表决如下:小区第2栋共有68户业主,其中57户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经专有部分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的规定。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三元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屋顶漏水渗水;
三、维修费用:145640.85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15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43325.47元,未归缴金额2315.38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三元居民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组织施工单位:娄底市鑫发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三元居民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协同验收(该小区无物业公司)。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鑫发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由娄底市鑫发广告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维修。账号:1859 0901 0400 093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娄底娄星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鑫发广告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吉星金融广场小区4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和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大科街道办事处南垅社区监督),小区第4栋2号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和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4栋2号电梯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25392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7日),未归缴金额308.19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5083.81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和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4栋,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和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办事处南垅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4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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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和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账户。账号:8002 7320 4909 019,开户行:长沙银行娄底分行,开户名称:湖南和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金和天下小区1栋、3栋二单元业主:
根据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监督),小区第1栋和3栋二单元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和3栋二单元电梯并联;
三、维修费用:15840元。其中1栋维修费:11320元;3栋二单元维修费:452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5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5789.96元,未归缴金额50.04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1栋和3栋二单元,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栋和3栋二单元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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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 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6 0920 0015 897,开户行:娄底工商银行街心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金和天下小区1栋、3栋二单元业主:
根据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监督),小区第1栋和3栋二单元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和3栋二单元电梯并联;
三、维修费用:15840元。其中1栋维修费:11320元;3栋二单元维修费:452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5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5789.96元,未归缴金额50.04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1栋和3栋二单元,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栋和3栋二单元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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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 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6 0920 0015 897,开户行:娄底工商银行街心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百弘学府城小区A2栋业主:
根据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的申请(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人民政府监督),小区A2栋主水管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A2栋主水管维修;
三、预算费用:528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6日),未归缴金额532.04元,本次拨付费用为4747.96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A2栋户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详见小区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六、施工单位:湖南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人民政府、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A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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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1004 0920 0080 21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城南支行,开户名称:湖南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百弘学府城小区B2栋业主:
根据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的申请(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人民政府监督),小区B2栋主水管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B2栋主水管维修;
三、预算费用:425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6日),未归缴金额193.14元,本次拨付费用为4056.86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B2栋户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详见小区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六、施工单位:湖南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人民政府、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B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 |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1004 0920 0080 21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城南支行,开户名称:湖南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宏谊铭苑小区1栋一单元、2栋四单元业主: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宏谊铭苑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一单元电梯、2栋四单元电梯需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宏谊铭苑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1栋一单元电梯钢丝绳、2栋四单元变频器维修更换;
三、预算费用:11750元。其中1栋一单元维修费:3750元;2栋四单元维修费:80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7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1750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娄星区宏谊铭苑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1栋一单元和2栋四单元户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详见小区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栋一单元和2栋四单元户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 |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湘中园小区7、8、9、10、11、12、13、14、15、16、17、22、23、24、25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7、8、9、10、11、12、13、14、15、16、17、22、23、24、25栋消防器材更换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7、8、9、10、11、12、13、14、15、16、17、22、23、24、25栋消防器材更换维修;
三、预算费用:62533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2年9月6日),未归缴金额2776.03元,本次拨付费用为59756.97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7、8、9、10、11、12、13、14、15、16、17、22、23、24、25栋户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详见小区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娄星区金马消防器材服务部;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委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7、8、9、10、11、12、13、14、15、16、17、22、23、24、25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 |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娄星区金马消防器材服务部账户。账号:4305 0169 6108 0000 037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星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娄星区金马消防器材服务部。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