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湘中园小区第22栋-25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2栋-25栋门禁系统、入户门需进行更换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签字表决如下:小区共有441户业主,其中354户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经专有部分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的规定。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2栋-25栋门禁系统、入户门更换维修;
三、预算费用:940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本次拨付费用为94000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2栋-25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组织施工单位:湖南煜熙光电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2栋-25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煜熙光电有限公司, 由湖南煜熙光电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维修。账号:4305 0110 7237 0933 333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星路支行,开户名称:湖南煜熙光电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大同芙蓉小区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业主:
根据大同芙蓉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外墙、屋面、过道瓷砖脱落、供水主管及消火栓损坏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大同芙蓉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外墙、屋面、过道瓷砖脱落、供水主管及消火栓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217878.42元。其中1栋维修费:21902元;2栋维修费:78088元;3栋维修费:15766元;4栋维修费:12509元;5栋维修费:12351元;6栋维修费:24595元;7栋维修费:52667.42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1日),未归缴金额1552.6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16325.81元,未归缴部分由大同芙蓉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10 6086 0000 0165,开户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大同沁园小区2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监督),小区第2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右梯轴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75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本次拨付费用为7500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第2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大同沁园小区16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监督),小区第16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6栋左梯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575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5750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第16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6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华达机械厂小区9栋、10栋、17栋、27栋、30栋、55栋、72栋、74栋、86栋、88栋、89栋、101栋、102栋、103栋、112栋、125栋、127栋、130栋、134栋、149栋、150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甘子冲社区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长青办事处甘子冲社区申请),小区第9栋、10栋、17栋、27栋、30栋、55栋、72栋、74栋、86栋、88栋、89栋、101栋、102栋、103栋、112栋、125栋、127栋、130栋、134栋、149栋、150栋屋面漏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甘子冲社区;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9栋、10栋、17栋、27栋、30栋、55栋、72栋、74栋、86栋、88栋、89栋、101栋、102栋、103栋、112栋、125栋、127栋、130栋、134栋、149栋、150栋屋面漏水维修;
三、维修费用:70945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本次拨付费用为672584.01元,未归缴金额36869.9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甘子冲社区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9栋、10栋、17栋、27栋、30栋、55栋、72栋、74栋、86栋、88栋、89栋、101栋、102栋、103栋、112栋、125栋、127栋、130栋、134栋、149栋、150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福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长青街道办事处、甘子冲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9栋、10栋、17栋、27栋、30栋、55栋、72栋、74栋、86栋、88栋、89栋、101栋、102栋、103栋、112栋、125栋、127栋、130栋、134栋、149栋、150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福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59 7269 3092,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市娄星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福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华湘贵府小区1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安福恒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湘贵府服务中心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乐坪办事处清泉社区监督),小区第1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安福恒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湘贵府服务中心;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2单元客、货梯钢丝绳、曳引轮、对重返绳轮、轿顶返绳轮、机房导向轮、补偿链、外呼板、展鹏门机与门电机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550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本次拨付费用为54537.94元,未归缴金额462.06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安福恒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湘贵府服务中心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1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乐坪办事处清泉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环保欣苑小区1栋、2栋、3栋、5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环保欣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2栋、3栋、5栋电梯应急救援报警器需进行更换,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环保欣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2栋、3栋、5栋电梯应急救援报警器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2000元。其中1栋电梯维修费:2400元;2栋电梯维修费:2400元;3栋电梯维修费:2400元;5栋电梯维修费:48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未归缴金额222.97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1777.03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环保欣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2栋、3栋、5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2栋、3栋、5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吉泰邦臣小区A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A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A栋东大门右梯变频器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678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6784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A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A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吉泰邦臣小区C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C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C栋电梯变频器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678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6784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C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C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上尚城小区1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上尚城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上尚城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1单元左梯钢丝绳、曳引轮、门挂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6218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未归缴金额1981.46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4236.54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上尚城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湾田和悦家园小区2栋、3栋、4栋、5栋、8栋、13栋、14栋、17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和悦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栋、3栋、4栋、5栋、8栋、13栋、14栋、17栋外墙渗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和悦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3栋、4栋、5栋、8栋、13栋、14栋、17栋,共11户外墙渗水维修;
三、维修费用:543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月10日),未归缴金额761.52元,本次拨付费用为53538.48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和悦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栋、3栋、4栋、5栋、8栋、13栋、14栋、17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栋、3栋、4栋、5栋、8栋、13栋、14栋、17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10 6086 0000 044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户名称:湖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