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株山碧苑小区一期2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廖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乐坪办事处廖家社区申请),小区第2栋屋顶、外墙渗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廖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屋顶、外墙防水;
三、维修费用:12740.17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24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2740.17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第2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石首市金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分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乐坪街道办事处、廖家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石首市金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分公司账户。账号:4300 1541 6905 2504 57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城东支行,开户名称:石首市金石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娄底分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