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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3日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2023-03-23 点击 评论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富厚名邸小区B座业主: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富厚名邸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B座3#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富厚名邸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B座3#电梯补偿链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8162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6日),未归缴金额172.08元,本次拨付费用为7989.92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娄星区富厚名邸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B座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B座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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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吉泰邦臣小区C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C栋右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C栋右梯默纳克变频器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678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21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6784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C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C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吉星阳光小区22栋、2324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吉星阳光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2栋、23栋、24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吉星阳光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2栋电梯外呼线路板更换;23栋电梯外呼板、变频器更换;24栋电梯外呼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9300元。其中22栋电梯维修费:1650元;23栋电梯维修费:6000元;24栋电梯维修费:165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6日),未归缴金额407.3元,本次拨付费用为8892.7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吉星阳光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2栋、23栋、24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省炜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2栋、23栋、24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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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省炜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账户。账号:8100  0038  7758  6666  66,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户名称:湖南省炜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南苑上和二期小区356业主:

根据娄底市南苑上和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3栋、5栋、6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南苑上和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3栋1单元电梯控制主板更换;5栋右梯曳引机轴承与反绳轮、左梯反绳轮更换;6栋1单元右梯曳引机轴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31891元。其中3栋电梯维修费:3500元;5栋电梯维修费:22561元;6栋电梯维修费:583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0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1891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3栋、5栋、6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中菱电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3栋、5栋、6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中菱电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账号:8002  2168  2202  012,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科技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中菱电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南苑上和二期小区4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南苑上和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4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南苑上和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4栋左梯、右梯曳引机轴与轴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3579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0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5794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4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中菱电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4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中菱电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账号:8002  2168  2202  012,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科技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中菱电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湾田家园小区2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湾田家园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栋外墙瓷砖及装饰水泥块脱落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湾田家园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外墙瓷砖及装饰水泥块脱落排险及维修;

三、维修费用:298542.69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21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98542.69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国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国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8100  0029  2914  0000  01,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娄星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国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湘中北苑小区82单元业主:

根据娄底市湘中北苑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8栋2单元右侧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湘中北苑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8栋2单元右侧电梯曳引机转子(含磁钢、曳引轮、轴及轴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286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0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8600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8栋2单元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8栋2单元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6  0920  0015  89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户名称: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星海名都小区业主:

根据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关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关家社区申请),小区消防设施设备需进行维修、更换,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关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部分防火门等)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4000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7日),本次拨付费用为381031.65元,未归缴金额18968.35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关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全体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南兴建设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长青办事处、关家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南兴建设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8  0920  1131  57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城建支行,开户名称:湖南南兴建设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怡河园小区2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怡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栋外墙瓷砖脱落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怡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单元门口外墙瓷砖脱落维修;

三、维修费用:40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3月17日),未归缴金额133.7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866.2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怡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栋座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茶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茶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1  0902  4597  82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开户名称:湖南茶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