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相信一点,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烂尾楼将会出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无论是交房还是退款吗,都是有希望的。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现予公布。根据此原则,购房者的权益将得到法律明确的保护,而不是任由开发商或银行说了算。
- 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翻译成简单的话就是,商品房消费者的权利优先于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也就是说未来,购房者的权益是在银行和开发商股东之前的,这是最高法的解释。最后,根据这个条款,也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影响,因为这个条款实施后,银行对开发商的贷款,肯定会愈发慎重。一旦开发商有任何风吹草动,银行受到的经济损失,将会倍数高于从前。而给开放商贷款,银行也必将保证项目的顺利施工及交房,因为只有这样,银行才能顺利的保障自身权益。总而言之,这个条款无论是对于市场还是购房者都是好事,银行加强了监督风险,房企需要更细致化的经营,而购房者则有了法律的保护。
相互制约,互相督促,才造就更好的市场。
最后也衷心希望,所有的烂尾楼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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