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厦鑫苑第20栋综合楼业主:
根据娄底市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部分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申请并由大塘社区监督),小区第20栋综合楼主污水管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规定,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第20栋主污水管维修;
三、决算金额:23940元。第20栋综合楼包括64户住宅业主(10391.05平方米),市委组织部、老干局(5149平方米),周子兰、周一枚所有商业部分(14219.84平方米)。经协商,本次维修共需23940元,该64户住宅业主按照0.8元/平方米分摊,64户住宅业主分摊8313元,剩下的由市委组织部、老干局和周子兰、周一枚负责分摊。符合相关规定;
四、分摊范围:第20栋综合楼64户住宅(401-1201、402-1202、403-1203、404-1204、405-1205、406-1206、407-1207、408-1208);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塘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2、娄底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6 0902 4554 303,开户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吉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381990。
专此公示。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