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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6日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2023-02-06 点击 评论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东方豪苑小区1栋--23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东方豪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23栋电梯五方通话系统需进行更换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东方豪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23栋五方通话系统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8827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4415.19元,本次拨付费用为83858.81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东方豪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23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申龙电梯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23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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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申龙电梯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0  1540  5690  5933  669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娄底街心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申龙电梯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业主:

根据娄星区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物业绿化水表、消防用水等水表需进行直供改造,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签字表决如下:小区共有309户业主,其中260户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经专有部分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的规定。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物业绿化水表、消防用水等水表直供改造;

三、预算费用:11321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本次拨付费用为8440.1元,未归缴金额2880.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全体小区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组织施工单位: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由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维修。账号:1913  0106  1920  0079  6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户名称:娄底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吉泰邦臣小区C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C栋排污主管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C栋排污主管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7873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7873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吉泰邦臣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C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德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C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德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69  8808  0000  034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娄底钢城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德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家和新领域小区业主:

根据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井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大科办事处井头社区申请),小区西院墙断裂、公共下水道及地下供水管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井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西院墙断裂加固、公共下水道及地下供水管维修;

三、维修费用:22050元。其中1栋维修费:1050元;2栋维修费:2900元;3栋维修费:200元;4栋维修费:3100元;5栋维修费:2800元;6栋维修费:3500元;7栋维修费:6400元;8栋维修费:21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本次拨付费用为21903.7元,未归缴金额146.3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井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全体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顺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办事处、井头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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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顺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1004  0920  0079  5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城南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顺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金碧文苑小区2栋、3栋、4栋、5栋、9栋、10栋、11栋、12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金碧文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配电房低压负荷开关烧毁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金碧文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配电房抢修及配电控制设备、框架式断路器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338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283.52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3516.48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金碧文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2栋、3栋、4栋、5栋、9栋、10栋、11栋、12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明诚物业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栋、3栋、4栋、5栋、9栋、10栋、11栋、1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明诚物业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10  7237  0000  06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吉星路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明诚物业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南苑上和小区1115栋、16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1栋、15栋、16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1栋1单元50#电梯、15栋2单元40#电梯、16栋2单元34#电梯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32580元。其中11栋电梯维修费:10860元;15栋电梯维修费:10860元;16栋电梯维修费:1086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297.7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2282.2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1栋、15栋、16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1栋、15栋、16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南苑上和小区14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4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4栋1单元38#电梯、2单元35#电梯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2172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612.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1107.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4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4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山海翠园小区12、3、4、5、8、9、10、11、12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山海翠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8栋、9栋、10栋、11栋、12栋临街栋顶楼漏水渗水严重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山海翠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8栋、9栋、10栋、11栋、12栋临街栋外墙渗水及屋面防水维修;

三、维修费用:1146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7029.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07570.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山海翠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8栋、9栋、10栋、11栋、12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恩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8栋、9栋、10栋、11栋、1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恩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1026  0910  0023  86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新星支行,开户名称:湖南恩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湾田家园小区1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湾田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1单元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湾田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1单元左、右梯无线对讲、曳引轮、轿内风机、机房排风扇及光幕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51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494.66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4605.34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湾田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湾田家园小区7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湾田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7栋1单元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湾田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7栋1单元右梯对重轮轴承、机房曳引轮、无线对讲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878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72.08元,本次拨付费用为8707.92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湾田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7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7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湘中园小区7--17栋、21栋、22栋、23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7栋--17栋增压水泵、11栋生活水管爆裂、21栋外墙瓷砖脱落、22栋屋顶漏水、23栋电梯井漏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7栋--17栋增压水泵、11栋生活水管爆裂、21栋外墙瓷砖脱落、22栋屋顶漏水、23栋电梯井漏水维修;

三、维修费用:30678元。其中7栋--17栋增压水泵维修:13690元;11栋生活水管维修:7008元;21栋外墙瓷砖脱落维修:2000元;22栋屋顶漏水维修:5380元;23栋电梯井漏水维修:26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518.57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0159.43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长青办事处湘中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7--17栋、21栋、22栋、23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勤信国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7--17栋、21栋、22栋、23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勤信国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69  9808  0000  001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涟滨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勤信国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怡河园小区1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1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怡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1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怡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电梯松闸电池更换;1栋、2栋、3栋、4栋、11栋电梯裁剪钢丝绳及光幕、外呼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2560元。其中1栋电梯维修费:800元;2栋电梯维修费:2900元;3栋电梯维修费:2420元;4栋电梯维修费:3040元;5栋电梯维修费:460元;6栋电梯维修费:460元;7栋电梯维修费:460元;8栋电梯维修费:460元;9栋电梯维修费:460元;10栋电梯维修费:460元;11栋电梯维修费:64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2月3日),未归缴金额538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2022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怡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1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省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1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省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账户。账号:8905  1460  0132  3207  3012,开户行:湖南娄底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湖南省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