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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2023-05-12 点击 评论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百弘学府城A区A5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人民政府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万宝镇人民政府申请),小区第A5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玮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A5栋左梯曳引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3475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0800.64元,未归缴金额2674.36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A5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玮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万宝镇人民政府、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A5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玮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1004  0920  0020  07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城南支行,开户名称:湖南玮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大汉巨龙家园小区29栋、30栋、31栋、32栋、37栋、38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大汉巨龙家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箱式变压器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大汉巨龙家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9栋至30栋之间箱式变压器低压端故障维修;

三、维修费用:390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未归缴金额207.15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8792.85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大汉巨龙家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9栋、30栋、31栋、32栋、37栋、38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成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9栋、30栋、31栋、32栋、37栋、38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成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10  6086  0000  009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娄底市分行,开户名称:湖南成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钢都花园小区2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黄泥塘街道办事处花庙冲社区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黄泥塘办事处花庙冲社区申请),小区第2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东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2栋左梯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3409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3280.38元,未归缴金额128.62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2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黄泥塘办事处、花庙冲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2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广成大厦小区业主:

根据娄底市物资大院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2单元、4单元、6单元、7单元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物资大院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2单元电梯钢丝绳、4单元电梯主运行接触器和控制柜主板、6单元电梯控制柜主板及7单元电梯控制柜主板共7台电梯设施配件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2261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1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2610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全体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家和新领域小区12、3、4、6、7、8业主:

根据娄星区家和新领域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公共下水管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家和新领域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公共下水管维修;

三、维修费用:61800元。其中1栋维修费:6600元;2栋维修费:9500元;3栋维修费:14600元;4栋维修费:8600元;6栋维修费:5200元;7栋维修费:11600元;8栋维修费:57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未归缴金额257.12元,本次拨付费用为61542.88元,未归缴部分由娄星区家和新领域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6栋、7栋、8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大宇防水防潮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栋、2栋、3栋、4栋、6栋、7栋、8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大宇防水防潮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69  8308  0000  007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湘中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大宇防水防潮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建设鑫苑小区6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建设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6栋货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建设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6栋货梯曳引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63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6300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6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6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账户。账号:1901  0240  0902  4204  36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开户名称: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建设鑫苑小区7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建设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7栋主排污管堵塞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建设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7栋主排污管堵塞改管维修;

三、维修费用:480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4800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7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德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7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德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5  0169  8808  0000  0344,开户行:建设银行娄底钢城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德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南苑上和小区7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7栋7主排污管道堵塞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7栋主排污管道改造维修;

三、维修费用:3528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未归缴金额96.2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3431.7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7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景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7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景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1006  0920  0064  159,开户行:工商银行娄底商业支行,开户名称:湖南景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金和天下小区7栋116号、117号门面业主:

根据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申请),小区第7栋116号、117号门面共用排污水管堵塞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7栋116号、117号门面共用排污水管维修改造;

三、维修费用:5118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本次拨付费用为5118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第7栋116号、117号门面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办事处、黄泥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7栋116号、117号门面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号:8201  3300  0000  0002  832,开户行: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才支行,开户名称: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科技创新苑小区1栋业主:

根据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大塘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乐坪办事处大塘社区申请),小区第1栋1单元、2单元、3单元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大塘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1单元、2单元、3单元电梯主机钢丝绳、限速钢丝绳、曳引轮、变频器、无线对讲、光幕等配件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55356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55356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第1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日升电梯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乐坪办事处、大塘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日升电梯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300  1540  0690  5250  165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开户名称:湖南日升电梯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南苑上和小区1116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11栋、16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1栋2单元47#电梯、16栋2单元33#电梯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21720元。其中11栋维修费:10860元;16栋维修费:1086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未归缴金额207.1元,本次拨付费用为21512.9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南苑上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11栋、16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11、16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香山红叶小区1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大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大科办事处大屋社区申请),小区第1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大屋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1栋(C座)左梯曳引机轴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386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2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3392.34元,未归缴金额467.66元,未归缴部分由湖南智达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1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办事处、大屋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1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1913  0106  0920  0015  89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户名称:娄底市东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一品恒城小区A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一品恒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A栋4号货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一品恒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A栋4号货梯钢丝绳和机房导向轮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14909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5月11日),未归缴金额0元,本次拨付费用为14909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A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省炜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A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省炜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账户。账号:8100  0038  7758  6666  66,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户名称:湖南省炜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