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A栋业主:
根据娄星区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A栋屋顶漏水、渗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签字表决如下:A栋共有94户业主,其中60户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经专有部分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的规定。
一、申报单位:娄星区回龙湾主人家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A栋屋顶防水维修;
三、预算费用:12340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2月14日),本次拨付费用为12340元,未归缴金额0元;
四、分摊范围:小区A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组织施工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家美防水建材行;
七、验收监督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A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示期限为7天。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娄底市娄星区家美防水建材行, 由娄底市娄星区家美防水建材行负责组织维修。账号:4305 0169 8108 0000 07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新塘支行,开户名称:娄底市娄星区家美防水建材行。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