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大同沁园小区3栋、4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花山街道办事处对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 (因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托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申请),小区第3栋、4栋电梯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内容规定,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娄星区花山街道办事处对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第3栋左梯曳引主机、钢丝绳,4栋右梯轿顶反绳轮轴承更换维修;
三、维修费用:48890元。其中,第3栋维修费1399.88元;4栋维修费47490.12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3年12月10日),本次拨付费用为48487.73元,未归缴金额402.27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大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第3栋、4栋业主,详见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业主分摊表;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施工单位: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花山办事处、对江社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3栋、4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娄底掌上房产(公众微信)。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账号:5833 6076 6812,开户行:中国银行娄底星园支行,开户名称: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