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公示
东方豪苑小区24栋业主:
根据娄底市东方豪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小区第24栋屋面外墙漏水需进行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办房[2015]52号文件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规定,拟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签字表决如下:小区共有551户业主,其中398户业主签字同意使用,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经专有部分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的规定。
一、申报单位:娄底市东方豪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二、维修项目:小区24栋屋面外墙防水维修;
三、预算费用:402323.34元。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摊测算(测算时点为2024年1月22日),本次拨付费用为375552.59元,未归缴金额26770.75元,未归缴部分由娄底市东方豪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代收代付;
四、分摊范围:小区第24栋业主;
五、分摊方案:按面积分摊;
六、组织施工单位: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督单位:大科街道办事处、大科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协同验收。
八、公示方式:
(一)小区第24栋张贴公示;
(二)网上公示:
1、掌上娄底房产(微信公众)。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期限为7天。我局将把本次维修费用划拨至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 由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维修。账号:1913 1018 0910 0000 87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王家支行,开户名称:湖南省德星建设有限公司。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可与组织维修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异议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电话:0738—8261108。
专此公示。
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