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小程序&&公众号
资讯首页 二手资讯 商业动态 人物专访 国内楼市 楼市播报 看房日记 工程进度 楼市专题 行业资讯 新房资讯 本地楼市 租房资讯

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2016-01-06 作者:娄房筱美 来源:融360整理 点击 评论
  在二手房交易中,税费也是一笔数额不小的支出,实际上,针对二手房交易是有一定优惠政策的,下面将为您具体介绍。
 
  一、土地增值税
 
  1、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对居民个人拥有的非普通住宅,凡居住满5年或者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为了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视其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售房者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先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向其代开发票的税务所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材料,即时办理免税及退税手续。
 
  3、二手房转让所得计入年收入范畴,需个税申报
 
  转让二手房往往会使原房主得到一笔不小的收入,但很多个税申报者可能并不清楚,房屋转让收入也应计入个人年所得总额,并进行个税申报。如出售5年以上普通住宅所得收入,此类情况可免征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但仍需将转让收入计入年所得总额,如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