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小程序&&公众号
资讯首页 二手资讯 商业动态 人物专访 国内楼市 楼市播报 看房日记 工程进度 楼市专题 行业资讯 新房资讯 本地楼市 租房资讯

住建局发布新规!禁止开发商这样卖房

2019-11-21 点击 评论

买的公寓,办证时莫名其妙变成了"办公用房"?

苦苦维权大半年未果?一批业主无奈想退房……

刚刚,官方发布新规!规范商办销售行为!

佛山新规:禁止商业、办公用房以公寓进行销售

近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曝光了佛山的一个楼盘:将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楼盘,出售给购房者。

今年 6 月,王先生到住建局办理不动产证时意外发现,自家房屋的用途竟然显示为办公用房。

王先生以为自己搞错了,问了周边其他业主后发现,其他业主也以为自己买的是公寓而不是办公室,这下业主们才意识到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禁止商办变公寓,佛山拟出新规规范商办项目销售行为!

11月15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加强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行为的通知》,拟对佛山商业、办公类项目销售和服务型公寓的建设进行规范。其中,商办类项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再以“公寓”“公馆”“×房×厅”等用语或设置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误导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提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的,不得设置服务型公寓,但本通知印发实施前已出具规划条件的按原规划条件要求执行。而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1日。

通知中明确了不动产权登记要求,具体为,批准为办公项目的,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时,房屋规划用途应统一登记为“办公用房”,不能以“公寓式办公、单元式办公、单间式办公等”用途进行登记。

有关公共配套服务,通知指出,非住宅项目的用水、用电,应按商业办公标准收费和管理,不配置管道燃气设施、教育学位等。

另外,通知还完善了公寓的网签合同备案手续,具体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前,销售人员与购房人需共同在展板旁拍照存档,照片中需能清晰显示购房人、销售人员的正面样貌、身份证信息和展板信息。

惨痛!公寓变办公!一批业主无奈想退房!

买房时明明宣传的是公寓,拿到手的却变成了办公楼,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近期南京维权市场上的一个大热的话题。各大公寓业主们不是在维权中,就是在维权的路上。

销售宣传称为公寓,实际是办公用房

“我买的公寓怎么就变成了办公用房?”早前,购买了南京市浦口宝隆时代广场房子的业主们很是闹心。从今年4月底房子开始交付,所有业主都不愿意收房,他们声称买了公寓,没想到开发商交付给他们的竟然是连水电都没有的办公用房。

更令业主感到气愤的是,还有工人在自己的“新家”里干活。“新房水管都没接好,电也都没通,走廊堆满建材。”不少业主一脸无语。

对此,大批业主怀疑,开发商是在规避延期交付的风险,交付条件未完全达标就急着交付。

有律师表示,商品房应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销售,不得擅自更改用途,将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对外出售,涉嫌虚假宣传。开发商在前期售房过程中宣传的所谓公寓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前期销售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经过业主的苦苦维权,最终处理结果为退房款、按银行存款利息赔偿损失。不退房的业主补偿总房价10%。

开发商承诺退款,业主说没兑现

“买的时候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和样板间都是公寓,现在才发现是办公楼,不仅如此之前承诺的是精装修,现在也变成了毛坯交付。”从今年6月份开始,不少业主发起了维权。

随后,开发商回应可退房。不退房的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补偿。但要求退房的业主称2个月了仍未有收到房款,而且目前还要继续还房贷。

有律师表示,开发商把办公楼当公寓卖是不合理的,从法律来说涉嫌虚假宣传。如果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给予的时间周期或者资金补偿的数额,那开发商可能就要承担司法风险。但无论哪家开发商,退款的流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来说,1-3个月都有可能。

此类事件的维权已经持续了近半年,此起彼伏的维权,一家接着一家。

六合一盘

问题:性质改变、延期交付、违规服务费、房屋质量

维权结果:同意退房,不退团购费

城北一盘

问题:性质改变、违规团购费

维权结果:同意退房,不退房的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补偿。

江北一盘:

问题:性质改变、违规团购费、伪造消防改造手续

维权结果:正在处理中

……

几乎可以这么说,南京的公寓一半以上都是存在类似问题的。

在这里提醒购买公寓的买房人,拿出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看看一看:你的合同中,商品房用途那一栏,会出现“住宅”“公寓”“办公”等不同性质。赶紧去看看你的房子到底是办公还是公寓。